阿根廷對原產(chǎn)于中國和巴西的機織物采取臨時最低限價措施
阿根廷生產(chǎn)部長2009年9月4日簽署第355號決議,對原產(chǎn)于中國和巴西的機織物(南方共同市場稅號5407.61.00、5407.69.00)采取FOB離岸價每公斤17.60美元的臨時最低限價措施。該措施于2009年9月9日生效,有效期4個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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